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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市卫计委事业单位招聘54人

发布时间:2017/3/3 11:37:18      点击次数:1720
  公开招聘其他类卫技人员公告
  经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他类卫技人员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
  本次招聘对象为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应聘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35 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或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 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本科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其他须为无锡市生源或无锡市户籍。
  7. 具备应聘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表,附表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表明确的条件为准)。
  二、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办法
  1.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无锡人事考试网。
  2.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7年3月6日9:00—3月10日16:00
  3.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应聘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重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一代身份证”无效)。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须对报名信息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3月6日9∶00—2017年3月10日18︰00。
  应聘人员可在报名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资格复核
  资格复核时间:2017年3月12日9∶00—17∶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需在资格复核规定时间内到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金城路499号)五楼会议室递交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2017年及2016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及学历(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招聘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核的应聘人员须现场缴纳考试费用100元/人。通过资格复核及缴纳考试费用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四)开考比例及补报名
  1. 各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未达1︰3比例的,无锡市卫生计生委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少数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的专业技术岗位,经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相应网站公布。
  2. 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7年3月17日9︰00—15︰00。补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3月17日9:00—16:00。补报名人员资格复核时间:2017年3月18日9:00—12:00,地点: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金城路499号)五楼会议室。
  三、考试组织
  (一)考试方式:本次招聘岗位分为A类、B类。A类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B类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
  (二)考试内容
  不指定辅导用书,考核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包括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以及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及仪表举止等。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网站(无锡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类岗位应聘人员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3月22日—3月24日9︰00—16︰00。进入面试的A类岗位应聘人员、B类岗位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3月29日—4月1日9︰00—16︰00。
  (四)考试时间
  1. A类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时间:2017年3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 A类、 B类岗位面试时间:2017年4月6日—4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五)考试成绩
  1. 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合格线均为60分。
  2.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1∶3的比例,依序确定列入面试人员名单。
  3. 应聘人员可根据本人准考证号在无锡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各招聘单位网站查询笔试、面试成绩。
  4. 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应聘人员总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且相同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的,须组织同分人员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四、体检及考察
  1.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无锡市卫生计生委及招聘单位网站公布。经市卫生计生委审核后公示。
  2. 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因不合格、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意见,经市卫生计生委审核后,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应聘人员递补情况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并在无锡市卫生计生委及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经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无锡市卫生计生委以及相应招聘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办理有关录取、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822603??无锡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党委:0510-81822078咨询电话:
  无锡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处:0510-81823239、 0510-81823299、0510-81822063。
  本公告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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