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如东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办〔2022〕78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如东县2023年公开选调1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本县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不含县统一引进专项编制优秀青年人才)。
二、选调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3年(含)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在现所在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以上时间计算至2023年9月);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含见习期、试用期不定等次)及以上等次;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原工勤岗位人员报考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转岗聘用相关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岗位和专业
详见附件《如东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楼920会议室(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16号)。
报名人员可登陆如东人才网下载《如东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有:
1.《如东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4.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5.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两份;
6.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两张;
7.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本次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选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选调岗位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其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7日上午9:00—11:3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单位为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依照选调岗位的条件和要求在现场对报名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分,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四)面试
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计划3倍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同分,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派驻纪检组实施监督。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如笔试、面试都同分,则一同进入考察)。
(五)组织考察
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应当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选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选调人员资格条件等。考察对象自愿放弃的,可在同岗位的报考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察人选,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在公告选调人数范围内,根据考察结论确定拟调初步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的拟调初步人选进行研究,确定选调拟定人员。选调拟定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办理调动、聘用等相关手续。
五、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4197352,0513-84513658
六、监督举报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8199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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