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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刑责年龄”须保持审慎的态度

发布时间:2018-8-3 15:22:46      点击次数:2058

来源:红网        转载:展图教育

导语:江苏徐州公务员培训机构展图教育时事政治频道更新国内时事政治热点,并提供时事政治热点等。今天我们关注——时政热点:“降低刑责年龄”须保持审慎的态度。

近年来,每一起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实施恶性暴力犯罪案件以后,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呼声必然会此起彼伏。通常情况下,舆论场上经常出现两种不同的声音:一种声音认为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正在频频示警,“降低刑责年龄”已经不能再等了;另一种声音则认为,“降低刑责年龄”并非万全之策,还需要进行审慎、理性的思考,切不可操之过急。

前者主张“大刑伺候”,后者主张“综合施策”,双方观点虽然迥异,但爱憎都是分明的,出发点都是良善的,归结到一点:到底怎么做,才能有效解决犯罪低龄化问题?单纯依靠刑法处罚,必然会导致人们忽略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真正的社会原因,难免会出现“摁下葫芦浮起瓢”的尴尬,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犯罪低龄化问题。那么,我们究竟才能做到既治标又治本呢?

事实上,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背后的东西,远比我们看到的要深刻和复杂。比如,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网络应用的普及,未成年人触网年龄越来越早。对于好奇心、模仿欲强的孩子们来说,网络就是一个“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的开放世界,充满了想象与可能。而网络里涉黄赌毒暴等不良信息,潜移默化地成为了未成年人的犯罪诱因。举一反三、闻一知十,不难得出这样的结果:犯罪低龄化属于社会问题,是家庭监护、学校教育、社会治理等多种因素造成的。

显然,如果孤立谈论犯罪低龄化问题,相当于把家庭和社会的责任转由未成年人自己来承担,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这就如同一棵大树枝叶枯黄,揪着哪根枝叶都难寻病根,必须站在更高的视野中,从根源处入手解决。既然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属于社会问题,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强化家庭监护和学校教育责任,完善校园暴力的预防与处置机制,净化社会成长环境,发挥社区矫正的作用等,唯有多管齐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犯罪低龄化问题。

总而言之,刑罚只是犯罪治理的一种手段,难以包治百病,社会问题还需要综合施策。如果对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未成年人动辄入刑,不仅违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而且并不能从根源上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还可能会为此付出更大的代价。忽略和漠视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背后的原因,一有风吹草动就要立法或修改法律,说到底也是社会治理上的偷懒。可见,“降低刑责年龄”须保持审慎的态度,不应感情用事,也不可操之过急。

/丁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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